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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大之前算早恋?
来源:迟雅青春热线 作者:迟雅
早恋”一词在学术界已经很少使用,如果使用,也是加了引号的。国外一般将中学生恋爱称为青春期(12~18岁)恋爱。在专家们看来,这个时期的恋爱,不是真正的爱情,而是以性冲动为原动力的“性爱”。说它是性爱倒不是说是以发生性行为为特征的,而是说这里面很少理智的成分,很少“情”的成分,只是凭着直觉的好感。因此,往往是热得快,凉的也快。
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,人要恋爱发展到结婚,需要三个条件:一是生理上要成熟,心理学认为,20~35岁是生育的最佳年龄;二是心理上要成熟,一般要18岁以后人格基本形成;三是要在经济上自己能够基本独立,至少是自己具备了独立于社会的资本。否则,这种恋爱经不起实践的考验。
还有,对于很多人来说,青春期谈恋爱,不是个早与不早的问题,而是一个核算不核算的问题。比如,你正在学习,因此荒废了学业那就不核算了。到头来只有后悔和惋惜。有些人甚至换来的是正日以泪洗面,甚至是挫折后的堕落。
现在人不能与古人相比,古时候人们的劳动技能要求比较简单,不需要学习太多就可以维持劳动的需要。现在不同了,没有技术,没有一技之长,很难立足于社会。中国人也不同于外国人,新西兰法律规定,16岁可以升孩子。生完孩子还可以上学。中国行吗?你失去了机会,就意味着被动。被动的代价太大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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